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
作者: 本站 来源: 本站 时间:2016年07月29日 字体:[] 留言

      根据中建监协75号、中建监协09号文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由原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组织面授教育改为个人会员注册后网络继续教育。


附件1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行业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规范服务和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其合法权益,推进行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章程》规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监协)建立个人会员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后从事监理或项目管理工作满2 年的个人,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及行业声誉,遵守行业公约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专业服务,自愿入会,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个人会员。对监理行业发展做出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的个人会员,经申请可授予资深会员(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中监协负责个人会员的管理,委托地方或行业监理协会对个人会员提供服务,中监协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第二章  申 请

第四条 个人会员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登录中监协网站会员专区获取表格),由用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或行业监理协会提出申请;

二、个人会员申请表由地方或行业监理协会审核推荐,报中监协秘书处复核,常务理事会批准,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批准;

三、接纳为个人会员的,由中监协颁发个人会员证书,并通过中监协文件公告会员名单,同时在中监协网站公布。

第三章  服 务

第五条 中监协向个人会员提供的服务:

一、免费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业务学习;

二、优先参加中监协组织的专业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优惠获得中监协出版的刊物、教材以及有关资料;

四、优先在中监协刊物上发表与促进行业发展相关的文章;

五、开展个人会员之间交流和沟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法律援助,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行业交流活动;

六、定期表扬为监理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会员,并授予“优秀个人会员”等荣誉称号;

七、个人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

第六条 中监协委托地方或行业协会提供的服务:

一、组织推荐个人会员;

二、组织个人会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业务学习;

三、推荐个人会员参加国内外技术交流活动;

四、开展个人会员信用评价。

第四章  管 理

第七条 中监协建立个人会员诚信档案,开展信用评价,依照有关规定将个人会员的职业行为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

第八条 个人会员有关信息和工作单位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 日内,将变更的信息网上提交中监协。

第九条 个人会员应当及时交纳会费。对未及时足额交纳会费的,按照中监协章程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个人会员退会可书面提出申请,经中监协审核后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处罚后除名的;

二、申请退会经中监协审核已公告的;

三、违反中监协章程被取消会员资格的。

第十二条 个人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个人会员资格的2 年内不得重新加入中监协。

第十三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中监协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

一、有违纪违规问题并经查实的;

二、不履行监理职责被行政处罚的;

三、违反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损害行业形象的;

四、受到行政处理或刑事处罚的;

五、不履行会员义务满2 年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与缴费办法

(试 行)

为加强会员管理,维护会员权益,更好地服务会员,保障行业活动有序开展,根据《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 号)、《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 号)和本协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个人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第二条 会费标准:个人会员每年度缴纳300 元。

第三条 会费缴纳办法

一、缴纳会费时间:每年1 1 日至6 30 日;

二、缴纳方式

(一)网上交费。登录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www.caec-china.org.cn),进入“会员专区”按系统提示进行交费;

(二)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

第四条 会员交费可自行办理或单位统一办理。新会员入会当年开始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五条 本协会定期对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对逾期不交会费、或者未足额缴纳会费的会员,给予提示性交费通知,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 会费用途

一、开展行业发展研究,组织业务交流,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二、个人会员的业务学习软件制作、教材编写、网络服务;

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理事会等会议;

四、开展行业诚信建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工作;

五、组织会员交流活动;

六、维持协会秘书处的正常工作开展;

七、其他相关服务。

第七条 会费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会规定,接受专项审计和检查,并定期向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入会申请

2016 年1 1 日起,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监协)网站www.caec-china.org.cn 进入个人会员专区,填写、提交申请人基本信息。为提高个人会员业务办理效率,鼓励企业统一办理本企业个人会员的入会申请。

二、地方或行业协会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地方或行业监理协会需进入中监协网站个人会员专区,对本地区或行业企业上报的个人会员入会信息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网上点击上报,同时打印本地区或行业推荐人员汇总表加盖印章后报中监协。

三、个人会员审批

中监协将地方或行业协会上报信息进行复核,经中监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审批后,发布新会员名单公告。

四、缴纳会费

新会员名单公告之日起,新会员可登录中监协网站个人会员专区,按系统提示网上缴纳会费或银行转账缴纳会费。



分享到: